蓉城3次申訴全被駁回!河南32蓉城3起判例當值裁判決定全部正確

體育播報06月18日宣 中國足協公布本賽季第十四期評議結果,其中上周六成都蓉城2-3不敵河南的比賽中就有三起判例,這三起判例均為蓉城方面申述,最終評議組認為三起判例當值裁判的判罰全部正確。以下為判例詳情
判例1
中超聯賽第14輪,河南俱樂部VS成都蓉城,比賽第13分鐘,河南俱樂部10號隊員進攻中在對方罰球區內與成都蓉城26號隊員接觸后倒地。裁判員判罰球點球,并向成都蓉城26號出示黃牌。VAR未介入。
成都蓉城俱樂部申訴意見認為:本方防守隊員不犯規,不應被判罰球點球。
對于此判例,評議組一致認為:成都蓉城26號隊員在爭搶球時踢倒河南俱樂部10號隊員,屬于草率犯規,裁判員判罰球點球的主要決定正確,VAR未介入正確。另外評議組指出:該犯規未達到魯莽的嚴重程度,從防守隊員的人數、位置等因素來看,也不屬于破壞明顯進球得分機會的犯規,因此在判罰球點球的同時,無需出示紅黃牌。
判例2
中超聯賽第14輪,河南俱樂部VS成都蓉城,比賽第27分鐘,河南隊進球,裁判員判進球有效。VAR未介入。
成都蓉城俱樂部申訴意見認為:對方在邊路接球并頭頂球的11號隊員越位犯規在先,后續進球應無效。
對于此判例,評議組一致認為:VAR查看進球事件時,對河南俱樂部11號隊員是否處于越位位置進行了畫線檢查,從傳球觸球關鍵幀的確認,到攻防雙方隊員身體部位的選擇,以及落線和畫線比對等流程,均操作正確,判斷結果正確。河南俱樂部11號不越位,裁判員判后續進球有效的決定正確,VAR查看進球后未介入正確。
判例3
中超聯賽第14輪,河南俱樂部VS成都蓉城,比賽第39分鐘,河南隊23號隊員防守時對成都蓉城9號隊員犯規,裁判員向河南隊23號出示黃牌。VAR未介入。
成都蓉城俱樂部申訴意見認為:本方9號隊員已經形成明顯單刀機會,對方犯規隊員應被出示紅牌罰令出場。
對于此判例,評議組一致認為:綜合考量河南隊23號隊員犯規時,犯規地點距球門的距離,以及其他防守隊員的位置和可能起到的防守作用,該犯規不符合破壞明顯進球得分機會的判斷標準,應視為阻止有希望的進攻的犯規并出示黃牌。裁判員判河南隊23號犯規并向其出示黃牌警告的決定正確,VAR未介入正確。